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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2007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很老土的一个题目。
实际上是因为看了一集YamaP主演的新番日剧——求婚大作战。
青梅竹马的她穿上了嫁衣,看着正对另外一个男子笑靥如花的她,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她不是一直陪在他身边的吗?为什么此时她身边的那个位子坐着的却不是他呢?
婚礼上,大屏幕里回放着记录了新娘子以前的照片,仔细看会发现,从他们认识的那一年开始,每一张照片上都有他的身影。她曾经为他笑、为他流泪、为他生气、为他失落……然而,再执著坚定的爱也经不起一次次不经意间留下的委屈和伤痕。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遗憾吧?但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P扮演的健一样幸运,遇到一个能让时光倒流的妖精,让他可以回到过去,把那一张张照片上她那含泪的脸、生气的脸都换成笑颜。他要做的不多,甚至不一定真的要赢了那场棒球赛,不一定真的要实现带她到甲子园的承诺,只是要更尽力地跑而已,更坦诚地说出心中的想法而已……如此而已。
多叫人向往的一个故事啊。想起小时候看叮当,那时候对叮当从兜里掏出的种种新奇玩意儿羡慕不已。可现在,我最想要的是叮当的时光机。
很想回到过去,因为知道现在,所以当我回到过去我会更勇敢地选择或放弃。
也很想看看未来,如果知道未来,我也许能够在现在的道路上走得更坚定果敢。
人之所以怯懦于选择、怯懦于坦白,是因为怯懦于可能的伤害。
4/24/2007 215其人其事之四:走路和减肥 话说那日在学校里看见一个女生的背影,像极了莫莫,略为看到侧面,仍然觉得像——也是白净得很。于是我生了一种错觉,以为是她突然回学校了。快步追上、回头——正面完全不像,不禁叹息一声。后来把这日的奇遇在MSN上告诉了她,她得意着说:“是太想我了吧。”我才知道,太久不见一个人,是连一个相似的背影都会引起回忆的。
之所以会把那个陌生的女孩像当成我亲爱的“世交”,是因为走路的样子太像了——也是那么一摇一摆、晃晃悠悠、慢慢吞吞——典型的文氏走路法。而在我批评她走路走得太慢时,她还以“走得慢才减肥”来忽悠我,理由是:走的慢,脚在空中停留的时间比较长,这样消耗的能量就比较多……这就是莫莫创造的第一招减肥法。
讲到这儿,就顺便讲讲215的第二招减肥法——念咒。215内四个人,除了叫“熊”的那个人反而瘦得跟猴似的之外,另外三人都长得一副珠圆玉润之貌。最可恨的是瘦的那个人吃什么都不胖,而胖的那三个人宁愿胖也要吃,于是瘦者难胖、胖者难瘦的局面便在宿舍内部形成了。忘记了起因为何,在某个晚上,咒语的力量突然进入了我们的话题。莫莫说:你们信不信,只要你一直对自己说“我要瘦我要瘦”,就真的能瘦下来?这是用念力来减肥的方法。熊对她的话作逆向思考并引申出来的理论是:如果我一直念着“我要胖我要胖”是不是就可以胖一点儿(当然,这家伙想胖的地方肯定是特定的、特殊的部位)。于是乎,215就创造出了第二招减/增肥法。于是乎,总在三个人都同时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时候,215里面就会发出一阵阵怪声:
“肉啊,肉啊,去熊那儿。”——这是莫莫和我的声音。
“肉啊,肉啊,来我这儿。”——这是熊的声音。
至于我们亲爱的进进同学,这个时候正是一颗丹心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关键时期,自然是不屑于参与到我们这种“怪力乱神”的活动中来的。
4/20/2007 刚刚和“剥皮猪”的QQ对话乐尽天真 22:19:49 现在很贤惠啊 忘鱼 22:21:54 我一向都很贤惠的啦 乐尽天真 22:21:19 //捂嘴笑 忘鱼 22:23:50 难道不是吗? 乐尽天真 22:22:27 //汗 忘鱼 22:24:34 当然我都承认,我贤惠得来又有少少懒 乐尽天真 22:24:21 //呲牙咧嘴地笑 独留一株梧桐形单影只 随着我搬家的梧桐小盆栽,现在静静地待在阳台的一角,形单影只地享受着这几日灿烂的阳光怡人的风。
曾几何时,这个小花盆里是何等的热闹,两株高不及20cm的小梧桐并排依靠,枝叶相互缠绕,不分彼此;四周蔓生着绿油油的两簇据卖花的老板娘说叫做“小雨点”的草。在我想到要用这种草点缀进盆栽里的时候,忙活着帮我把这个想法变成现实的老板娘看着她手中的成品赞不绝口。
是我忘了浇水的过,其中一株梧桐竟不知不觉间枯萎了所有的枝叶;而“小雨点”却依然顽强如故地一寸寸扩充它们的领地,生命力旺盛得令我胆战心惊,生怕它们喧宾夺主地把另一株梧桐的生存空间也吞噬掉,于是狠狠心便把它们全拔了。在我“辣手摧草”后,现在只剩下一树独秀了。我仍留着那株枯死小树的“树干”,希望活着的它不会感觉太寂寞。
可幸的是,虽然显得孤独,它依然茂盛着。近日细细一看,总会发现一两处新叶的芽已探头探脑似的露出了青葱。
人,其实也和树一样,并不会因寂寞而死。
p.s. 今天下班后,在超市买了一个浇花用的小喷水器,作为奖励梧桐树在孤独中顽强生存的礼物。 4/17/2007 无壳蜗牛这两天又完成了一次“大迁徙”,每每这个时候便对蜗牛很是羡慕,因为它搬起家来毫不费劲,永远把房子带在身上,却并不觉累赘。
每个人看到我收拾出来的行李都说:你的东西可真不少!想想也是,看来我免不了是被物所累的人。前段时间一个亲戚听说我又要搬家还开玩笑地说:“你那些书一定很高兴,又可以坐车了。”哈哈,确实,有些书甚至是我入读大学前从家里带到珠海校区,再到广州校区,从本科时宿舍到读研时的宿舍,毕业后又从学校带到校外,已经不止三迁了。有的书平时未必是要看到,但是总要有它们放在枕边,我才会觉得那个房间是我的房间,于是我会不辞辛苦地每次装箱拆箱,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
搬移一次下来,小命都像是没了半条,由此也明白了为什么平民老百姓劳碌一生只为买间房子,也明白了什么叫安居才能乐业——毕竟是住着自己的房子心里才踏实,尤其于我这种懒人而言,可以住个几十年不用挪地儿的话那是最好的了。
可是人们有说只有了房子还不算家——与你成“家”的终究是人而不是房子。上星期遇见洛克刘同学,说起搬家的事,他便笑着说让我快找人嫁了,嫁了就有自己的家了。听了这话我不禁叹了一口气,这年头房价固然高企,赚够钱买房于我而言似乎还遥遥无期,可我依然觉得要找到一个成家的合适之人比买一套房子成“家”要难得多。 4/14/2007 我去听他的演唱会2007年3月31日,本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然而这个夜晚,因为有他带来的美丽和感动,竟成就如此的不平凡。
20点00分,三万人翘首以待——那个舞台上空无一人,然后已经在默默预示着接下来那儿即将掀起风暴。如果足够安静的话,我相信能听见自己加速的心跳声:是的,他就要出现了!
20点16分,舞台的灯光瞬间没去。就像黎明前的黑暗,像神降临前的凝重——山雨欲来般,呼声、哨子声、掌声响彻夜空。舞台的正中间,万众期待中,他降临了——浮光掠影,仿佛只为他一个人而定格。在我未来得及回神之前,他已开始载歌载舞,震撼了我的听觉,冲击着我的视觉。直至他的身影越来越清晰,虽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共鸣却已经产生。大屏幕里他的汗水清晰可见,然而不变的仍然是那浑厚而丰富的声音,激起场内无数欢呼雀跃。看前后左右比少女歌迷更疯狂的男子汉们高喊着“学友!学友!……”完全不难理解舞台上那个男人为何能折服无数信众,就像舞台前不时绽放的烟花一样,夺目摄人。
然而,再过一会儿就会发现,快歌的激情固然能震撼整个演唱会现场,脍炙人口的口水经典歌也掀起了阵阵热潮,但那还不是美的极致。在他静静地唱着慢歌时,才知道心灵被震撼的感觉是如何地真实。怎么说得出当晚他唱的哪一首歌最喜欢?
听我真的受伤了,在这样的夜晚却恍如能感受到静谧午后的一丝淡淡的焦躁;
听摇摇,为他对女儿的爱而感动,为父亲对女儿的爱而感动;
听讲你知,听你的名字我的姓氏,让我多羡慕他的妻,有夫如此,妻复何求?
听给朋友,看着大屏幕上逆走的分秒针,感叹世事无常,在他的吟唱里泛起满怀的伤,不清楚是否因为他眼眶里盈满的泪,我的视线竟也渐渐模糊;
听李香兰,哦~多适合春天的夜晚的一首歌,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把这首歌当作最爱,然而此刻听他动情地演绎着——好像他自己也彻底被自己的声音感动了,我有一种想要尖叫的冲动——是神吗?是神派他来用音乐征服凡间俗世吗?此时此刻,李香兰是何等人也又有何重要?她是不是汉奸又何须再去考证?终究是一个万千风情、倾倒众生的女子啊,而他只用歌声便唱尽了她的风韵她的无奈她的诉与春风无人知 的满腔心事。
他唱明天就要嫁给你了,唱爱如潮水,唱大城小事,听他唱别人的歌时忍不住玩笑地和友人说,难怪他不轻易翻唱别人的歌,他唱过后一般人还怎敢弄斧?这三首歌的原唱者已算是我爱听的歌手,都是自成一派风格的,可是这晚听他唱却觉这些歌也许本来也该属于他来唱的。我怕是自己已经着迷得过火了,如此盲目于我未必是好事。待他说“无论唱自己的歌,还是唱别人的歌,只要用心去唱就能唱得好。~~呢个系歌神话我知嘎。”哈哈,在笑声和掌声中我放下这种惶恐——偶尔放纵自己的盲目又有何所谓呢?
三个小时,他给我们看了他的很多努力很多尝试,甚至还小小地弥补了我曾因为看到《雪狼湖》而生的遗憾,可我却依然觉得时间太短太易逝。一曲祝福后,他便消失在舞台后,漫天绚烂的礼花也不能略为冲散心中的失落。然而,落幕也就真的落幕了,仿佛就在此一刻之前还真实存在着的一场盛筵也许只是海蜃一景、南柯一梦。
走出天体,与三个坐在别处的老友碰头。走在广州深夜的街头,虽是乍暖的春,也不感一丝的寒意。我们数着还有多少想听而他未唱的歌,却发现每个人心目中都有太多自己所认可的他的经典,正如小古后来的开解:你买一张票,他已唱足三个小时,你还不知足?我说他的歌首首经典,唱一天一夜怕也唱不完,莫非真要人家为你唱到声带出血?
想想也是,千里搭长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何况这个夜晚之于我们的人生也只是平淡旋律的一次变奏。好在这应该不是最后一次,至少还可以期待下回。
梅纪说,等他60岁开演唱会时,我们也是40岁了。40岁时,还会去听他的演唱会吗?
我说,我想我会的。那时已届不惑的我们再一起去听他的演唱会,到那时他可能不再跳舞,褪尽喧嚣,到那时就让我们静静地坐着听他悠悠地唱,不也是很值得期待的事吗?
p.s. 换了学友的这首《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作为BGM,他说“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
——记于2007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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